广东高院发布商事金融十大案例,其中一起虚拟货币借贷纠纷判决明确:借条中按币价高者计算还款的约定无效,因实质保证出借人享受币价波动收益。合同无效后,借款人需赔偿出借人损失,数额按出借人取得虚拟货币的成本价(19.96万元)认定。法院确认虚拟货币具网络虚拟财产属性但禁止流通,相关合同无效后应赔偿资金成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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