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发布官方解释,明确即使海外虚拟资产交易所已破产,居民若持有该交易所账户仍需履行海外金融账户申报义务。依据《国际税务调整相关法律》第53条,任一月末海外金融账户余额超5亿韩元者须于次年6月申报,虚拟资产自2023年起纳入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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