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加密资产监管条例》(Reg Crypto),为部分代币公开发行设立合法路径,并建立投资合同终止机制。该框架仅限于本身非证券但曾作为投资合同发行的加密资产,排除代币化股票和债券。提案设置融资、披露、建设和退出四阶段,提供一次性初创豁免(4年内融资500万美元)和参考Regulation A的更高额度豁免(12个月内2000万或7500万美元)。发行方需持续披露代币供应、释放计划、治理及智能合约权限等信息。建设义务完成后可终止投资合同,相关资产不再受证券法约束。该提案还豁免部分州注册要求,但不涉及交易所和托管。意见征询期为联邦公报刊登后60日。SEC主席Paul Atkins等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