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税厅日前解释称,即使居民持有的海外加密货币交易所账户因交易所破产而无法交易或提现,仍须履行海外金融账户申报义务。当纳税人在任一月末的海外金融账户余额超过5亿韩元时,须于次年6月申报。数字资产自2023年起纳入申报范围,2026年申报规模为10.5万亿韩元,同比下降5.4%,其中个人持有9.8万亿韩元同比增长5.4%,法人持有7000亿韩元同比下降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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