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人民币买卖规则:现行流通人民币禁止买卖,禁止囤积炒作同号、连号及特定版别;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可作为收藏品合法交易;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可买卖,但普通纪念币在面向公众兑换前不得交易。同时规范宣传定价,禁止洗钱和非法集资,防止非人民币商品混淆。